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

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(征求意见稿)

2026-04-17
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
来源:公众号OPC创业汇

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培育新质生产力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,全面落实国家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战略部署。紧扣国家相关政策要求,立足航空港区产业基础与发展定位,大力培育人工智能OPC企业新型创业形态,构建全链条创新创业生态。结合航空港区实际,制定本若干措施,以具体举措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
1.打造OPC生态社区。完善社区内餐饮、便利店、休闲健身等商业配套,对符合条件的入驻OPC企业根据团队规模提供低成本创业空间,根据企业发展情况最高给予3年租金减免支持。打造OPC企业办事服务专区,提供手续代办、场景对接、金融投资、高带宽算力支撑及算力机房网络一体化配套等服务。

2.建设OPC线上创业服务平台。推动平台与航空港区政务服务平台、算力服务平台等互联互通,实现数据共享、业务协同,提供算力服务交易结算、共享AI工具赋能、融资对接、订单撮合等专业化服务。

3.给予要素券补助。对OPC企业提供“算力券、词元券数据券”支持,根据年度使用算力服务费用、当年度模型使用实际费用、数据产品费用分别给予50%、30%、30%补助,每类要素券补助金额每年最高均不超过100万,期限均不超过3年。

4.给予运营主体专项奖励。基于其培育OPC企业数量、发展质量等指标对OPC社区运营主体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奖励。对线上创业服务平台运营主体,按年度撮合订单实际履约总额最高5%给予订单撮合奖励,每上线一款面向OPC企业的共享AI工具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。

5.构建“场景+基金”支持机制。推动航空港区机关事业单位、龙头企业向OPC企业开放航空物流、智能制造、跨境电商等领域场景资源,梳理场景需求清单并定期发布。鼓励航空港区国有基金机构以市场化方式给予OPC企业最高2000万元股权投资支持。

6.奖励OPC企业实现商业化突破。对实现首订单的OPC企业,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。对完成首轮融资且融资额度超过100万元的OPC企业,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。每年遴选一批技术先进、成效显著的OPC企业创新示范项目,按项目研发总投入的30%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。

7.对创新研发给予奖励。对聚焦航空港区主导产业开展垂直领域大模型研发并完成备案、高校科研成果转化、产品及服务创新的OPC企业,按年度研发投入的30%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。

8.精准招引人才。通过组织人工智能专场引才活动引进人才并纳入航空港区“空中丝路人才计划”,按航空港区现行人才政策享受安家补贴、生活补助等。即对来区创办OPC企业的博士、硕士、本科毕业生,分别给予3万元、2万元、1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,在航空港区首次购房的按学历对应给予10万元、5万元、3万元购房补贴,或者可申请最高1年免租人才公寓或市场价70%的人才租房优惠。

9.建设专业化人才培训基地。联合高校、职业院校、龙头企业共建OPC企业人才培训基地,开展智能体应用、AIGC创作等专项培训,对获得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申报主体,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1:1奖励支持。

10.举办各类创新创业生态活动。每年举办郑州航空港区OPC企业创新创业大赛、创投沙龙、产学研对接会等生态活动,发掘并培育一批优质OPC企业和项目,并按实际支出30%(最高500万元)给予活动举办主体活动补贴。

附 则

(一)本政策适用于依法完成工商登记,并开展实际业务的人工智能OPC企业以及从事与人工智能OPC企业相关的研发、生产和服务的个人和合法组织。

(二)符合本政策措施规定的同一项目、同一事项同时符合航空港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,按照“就高不重复”的原则给予支持,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(三)对于享受相关政策的企业,若存在弄虚作假、关联交易等骗取奖补资金等任何不当行为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,一经查实,该企业须立即退还已获得的奖补资金或补助所得。对于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者,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,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施行说明:(四)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,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(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)负责解释。

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(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)2026年4月17日发布,意见征询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至5月17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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